7/19/2007

隨想



我曾經想過如果能把一首歌寫成一篇文章,甚至是一個故事,歌聲中所描述的劇情性會不會更完整?
結果我也只是想,有不少人把它們化作具體的實現:
像是<戴珍珠耳環的少女>一書,就是透過維梅爾的同名畫作衍伸出來的故事,
或許是真實也或許是捏造的,反正看的時候覺得世界有了不一樣的詮釋。
又或者是音樂劇 Sunday in the park with George,按照Saurat 的印象,
用點畫的方式,呈現出顏色的多樣性,色彩的和諧性,自然與人之間的整齊一致性,
只是畫作本身就已經很賞心悅目了沒錯,可是當有了故事之後,覺得看起來經典 優雅但有點距離的畫
也是那麼的貼近人心 有人性而且有了額外的感動,是一種驚喜。

好像已經擁有甜美花香的花朵,突然又找到自己特別的價值,揮發出一種新的花香,而這花香同樣也不會輸給他本身
互相輝映之下,帶給愛花的人士一種驚喜跟驚豔。

只是...如果作品 事件本身不夠吸引人,甚至是醜陋的,有辦法經過重新的詮釋之後找到自己的價值嗎?

而所謂的吸引人? 醜陋? 又有些什麼定義呢? 我是這麼想的:人們絕對無法對於自己不認同的事情產生共鳴。
反過來說,終究還是得回歸到人本身,如果沒有人認同,價值便不存在!沒有價值的事物,就是沒有人重視的事物。
這麼想覺得很殘酷,人終究還是沒有辦法不在乎別人的看法,
因為人的本性是需要被認同的,有一股深切的渴望,希望找到自己的價值,失去了自身的定位,就像在真空無重力狀態之下一樣可怖

回到問題,我覺得是有辦法的,只要有好的詮釋 有好的切入點,是可以的。
聽說安徒生童話本來也是從不堪入目的一些嚇小孩子 甚至是荒淫的坊間故事之中集節改編而成,
有人能想像說白雪公主 睡美人 小紅帽這一類經典童話,原本是類似色情小說之類的書嗎?
(好啦!有這樣的人....= =我知)不過真相還是被渲染誇大,本來聽說是沒有這麼誇張。
可是安徒生童話真的改的好,帶給多少小小孩無數的幻想與夢想,甚至是一些目標去達成,對於原作是否真的如此不堪入目,好像也不重要了
我也是只是喜歡童話而已,誰管他過去的怎樣怎樣。

不過真要我把一首歌寫成一篇文章,我最怕的是自己沒有那個功力,寫出來的東西自己看了都想要掐死自己,最後大概會是這個下場。
如果是這樣,我還有那個膽去嘗試嗎?
或許,等哪天我精神不太正常的時候,阿,或許該說是精神錯亂的時候,我再來考慮考慮好了。


2007/7/16 13:58